社会科学部党支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广大教职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深入开展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和党员目标管理活动,严格党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稳定工作。
四、贯彻党的建党工作方针,制订年度发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在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总支部(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主持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正确决策。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检查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按时向党员大会和校党委报告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掌握党员、教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利益。
四、组织开展党内民主评议等工作和党员活动,调动和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家庭情况,督促和检查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2、拟定发展工作计划,开展培养考察工作。负责发展对象的政审,办理新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手续。
3、负责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做好党内登记、统计、年报等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和接转组织关系。
二、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
2、拟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思想工作。负责订阅和管理党内宣传资料等。
3、完成校党委下达的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抓好通迅员队伍建设,组织校报、校门户网站的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