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杭州医学院直属第一党支部(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在临安校区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校党委书记徐润龙出席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张萍到会指导,会议由直属党支部书记徐青主持。直属第一党支部高度重视此次民主生活会,认真细致做好准备工作。会前,支委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意识、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班子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徐青代表支委班子作对照检查。他汇报了上一年度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检视整改落实情况,并围绕“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四个方面进行逐项对照分析,结合反面案例剖析,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随后,徐青带头,各位委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我批评动真碰硬,相互批评直截了当,整改措施深入具体,达到了交流思想、检视问题、明确方向的目的。徐润龙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自我检视比较深刻,相互批评比较真诚,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效果。他对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学院快速发展的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学院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在理论研究阐释上有新进展,推动“马工程”建设在杭医有显示度;二是在“大思政”格局工作中有新贡献,推动思政教育在杭医有辨识度;三是在教师队伍引育中有新招数,推动思政教师在杭医干部培养中有新地位。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学院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11月16日,杭州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与舟山蚂蚁岛管委会共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签约挂牌仪式在蚂蚁岛举行。合作旨在发挥双方优势,为海岛共富和人才培养双向赋能。蚂蚁岛是“蚂蚁岛精神”的发源地,这一被列入浙江精神谱系的宝贵财富,蕴含着“艰苦创业、敢啃骨头、勇争一流”的精神内核。20世纪50年代,舟山蚂蚁岛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于艰难环境中砥砺奋进,创建了全国首个渔业人民公社,成为全国闻名的红色典型。2005年6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登上蚂蚁岛,对蚂蚁岛的艰苦创业史给予充分肯定。新时期,蚂蚁岛立足“红色研学导”定位,打造虾皮共富工坊、青少年研学综合体等,让红色精神与共富实践深度融合,成为红色教育的鲜活课堂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地。根据合作内容,蚂蚁岛管委会将为学校提供全面研学支持,共同开展党史研究与红色文化宣传;学校将蚂蚁岛作为“大思政课”实践基地,通过组织“行走的思政课”、搭建“双师课堂”等,推动“蚂蚁岛精神”走进杭医课堂。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表示,此次合作是杭医马院加强思政实践基地建设、传承红色文化的重要举措。将通过基地共建、党建联建和资源共享,让“蚂蚁岛精神”走进课堂,让师生在海岛研学中感悟初心使命,共同深化浙江精神谱系研究与宣传。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签约挂牌仪式,并在蚂蚁岛开展了丰富而有意义的党日活动。(文/王锋雷 图/崔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整体素质,激励全体党员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教书育人,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支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第二条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民主集中、差额评选和公开程序、公平推荐、公正评审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和推荐范围 第三条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和评选的范围为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全体党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评选:(1)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2)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3)发生教学事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4)有查找出“四风”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党员。 第三章 评选和推荐条件 第五条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和推荐的条件是: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学校有关业务的学习活动,把握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适应新课改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刻苦钻研,提高素质,提升党性。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3.带头服务学生。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因材施教,做他们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带头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加强师德师风的自身修养和建设,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慎独自律。杜绝学术浮躁和不端行为,提高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 6.推荐和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须是正式党员。 第四章 推荐名额和评选程序 第六条 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推荐。每个教研室推荐出一位候选人。各教研室各自开展候选人推荐。 第七条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为党员总数的10%,推荐办法根据学校有关通知执行。 第八条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正式党员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人选。 第九条 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程序。召开评选会议之前完成每个党员的个人总结的书写。各党小组推选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在大会上全体党员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当场唱票,得票数排在前二且得票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当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第十条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党委和组织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负责解释。
为了充分体现党组织和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开展党员利用业余时间为学生服务的行动。即每位党员学期初提供自己有空的时间,由党员为学生学业答疑和思想解惑,缓解学生学习压力和思想压力。 二、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义务劳动、健康咨询服务、科普知识宣传、基础课程集中咨询服务、迎新生服务等为师生和社会的服务活动。 三、开展“资助送温暖”行动。即响应号召为灾区等有困难的群众捐款,捐物。 四、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课外竞赛活动,党员与寝室结对子活动。 五、党总支每年推荐优秀教师做好兼职班主任工作。 六、以“学习雷锋,树立新风,传承精神”为主题,每年开展各种各类的为师生和社会的服务活动。 七、在为民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将予表彰。
为更好落实党组织的“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增强党员群众学习意识、服务意识、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守纪律讲规矩要求。根据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守纪律讲规矩,必须遵循党章规定,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准则,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锤炼党性、砥砺作风。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经支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每次集体活动进行纸质签名考勤。 二、因公出差或者上课不记录缺勤(教师调课原则上不调到周二下午,马院要求教务处不把老师的授课时间安排在周二下午,老师要求教务处把上课时间安排在周二下午的,相应时间的党组织活动为缺勤),请假要有书面或者文字请假信息,并说明理由和辅以佐证材料。 四、考勤结果在年底评优评先之前公示,并纳入学院评优评先考量参数,缺勤3次及以上,不得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本制度自向马院全体党员公布之日起实施,对制度条文的解释权属于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一、假期过节必访。以“春风”行动为载体,在春节前党组织要走访生活困难教职工和长期患者,给予一定的物质慰问;年三十党组织通过短信平台给教职工拜年,予以新年祝福;寒暑假放假时党组织通过短信平台提醒教职工注意安全,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二、婚丧喜事必访。教职工结婚生子、进升职称等喜事时,党组织要给予祝贺;教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儿女)过世时,党组织要走访慰问;教职工非直系亲属过世时,党组织要电话慰问。 三、住院病人必访。教职工生病住院期间,党组织要开展走访慰问。 四、天灾人祸必访。教职工如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造成财产损害或身心伤害,党组织要走访慰问。 五、奖励处分必访。教职工获校级以上各项奖励时,党组织要表示祝贺;教职工受处分时,党组织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六、思想波动必访。党组织要及时关注教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七、家庭纠纷必访。教职工家庭发生纠纷时,党组织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 八、工作调动必访。教职工校内调动或调出学校时,党组织要及时谈心,听取意见。 九、新同志工作必访。新来教职工报到工作时,党组织要及时走访。 十、老同志退休必访。教职工退休时,党组织要及时走访、欢送。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同时讨论审议应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事宜。 二是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处理支部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三是党小组会议。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的任务主要有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汇报;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分析研究周围干部职工的思想,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密切同他们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四是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一般由联系校领导、支部书记、学院行政负责人讲课,也可以采取上大党课的形式,请上级党委负责人、优秀党员或专家教授讲课。主要是结合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教育及其它有关事宜。 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狠抓落实。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坚持抓好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二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把“三会一课”制度抓出了成效。三是加强了督导检查,以强化落实党“三会一课”制度为动力,推动党支部建设发展。
为更好地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申请入党人的联系和教育 1、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1个月内,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找申请人谈话,并安排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联系人。 2、党员联系人找申请人谈话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体现党组织对其政治上的关心。 二、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3、申请入党人经过半年至一年的联系和教育后,已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工作程序是: (1)党支部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2)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进行研究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党支部形成教育培养情况材料,经直属支部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5、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自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之日算起。7、培养考察期间的主要工作有: (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由党支部负责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通过系(部)业余党校进行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培养、教育工作。 (三)党支部或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考察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平时的学习、工作、言行等。 (四)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或联系人汇报思想等,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内容包括: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情况;对国内外形势、党的中心任务和本校加快发展的改革举措的认识;本人的学习、生活、工作和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 7、教职工发展对象一般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业余党校的集中培训。 8、校党委业余党校每年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主要内容是: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有关部门编写的《入党教材》等。 9、没有经过校或上级主管部门业余党校集中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关于发展对象的确定 10、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后,党支部按照有关工作程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11、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工作程序是: (一)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二)党支部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反映; (三)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公示; (四)支委会(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票决形式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经党总支部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党委组宣处备案; 12、发展对象确定后,要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五、关于发展对象的政审 13、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4、政审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15、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时可书面函调或派员外调。 16、函调,按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入党政治审查函调信》的要求,由各党支部负责实施。外调,报经校党委同意后,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实施。 六、关于发展对象的公示 17、公示的时间与期限。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一般为5至7天。 18、公示的方法与形式。由党支部填写《关于拟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表,以党总支名义通过校网公示,同时要在所在部门、班级和所居住的公寓楼等张榜公示。 19、公示后情况的处理。在公示期限结束后,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支部负责进行核实,并认真填入《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七、关于预备党员的接收 20、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形成支委会意见后,先由党总支部委员会初审,再报校党委预审。 21、校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进行全面审查,根据需要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2、经校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调离本校或毕业离校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3、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要程序是: (1)报告应到会和实到会的党员人数;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本人填写的内容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5)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其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6)发展对象对大会提出的意见作必要说明和表态; (7)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8)通过支部大会同意接受XXX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24、支部大会结束后,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将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八、关于预备党员的审批 25、校党委负责审批教职工新党员,并授权各党总支部委员会负责审批学生新党员。 26、党委(党总支部)审批前,应对发展对象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和规范、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全面审查。同时,要指派党委(党总支部)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党总支部委员会)汇报。 27、党委(党总支部委员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集体讨论、逐个审议和无记名票决。 28、党委(党总支部)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9、党总支审批新党员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校党委备案,并向上报的党支部下发《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 30、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找新党员谈话:(1)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及基本要求;(2)党支部的基本情况;(3)缴纳党费的规定;(4)克服存在主要不足等。适时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审批决定。 31、新党员宣誓仪式,一般安排在每年“七一”前夕进行,由校党委或各党总支组织实施。 九、关于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 32、党总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由党支部负责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33、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教育其在工作、学习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注意倾听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 3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间,预备党员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个人的学习、工作等情况,书面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5、党员在实习期间采取委托管理的形式进行培养考察: (1)由组织部向实习单位发送《关于学生党员实习期间委托管理的函》,证明党员身份,并要求参加实习单位党组织活动; (2)利用实习检查的时机,党总支部派人参加并召开实习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生活会,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交流; (3)要求每位学生党员每季度寄送思想汇报,实习结束后填写《党员实习鉴定表》,并由所在实习单位党组织给予考核鉴定,作为预备党员转正及毕业鉴定主要依据。 十、关于预备党员的转正 3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37、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何时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要求转正的意愿和今后努力方向。 38、以党总支名义通过校网公示,同时要在所在部门、班级和所居住的公寓楼等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5至7天。公示期满后,由党支部负责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39、支委会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审查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材料的基础上,依据正式党员的条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并报经党总支部审议、组宣处审核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项。 40、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一般应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的一个月内召开。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数;预备党员报告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等;支委会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及意见;到会党员对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讨论;预备党员作说明和表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41、党支部大会结束后,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及时将大会通过的决议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并与预备党员其它的全部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批、组宣处备案。 42、党总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审批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校党委备案,并向报批的党支部下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43、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支部书记找新党员进行谈话,并向支部大会宣布上级的审批决定。 44、新转入本校预备党员,党总支部(党支部)应严格审查入党材料,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校党委批准,不予承认。 45、党支部对新转入本校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十一、关于入党材料的归档 46、预备党员的材料,由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统一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由党总支部负责送交组宣处。组宣处负责将该党员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治审查材料、个人自传、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移交给人事处,归入其本人人事档案。 十二、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 47、思想上要重视。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时将《细则》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要加大在品学兼优学生和高层次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 48、工作上要落实。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校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年度发展党员总量及结构比例指导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认真分析本部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12月15日前将《分析自查报告》和次年的发展计划报组织部。 49、责任上要强化。严肃发展党员纪律,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广大教职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深入开展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和党员目标管理活动,严格党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稳定工作。 四、贯彻党的建党工作方针,制订年度发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在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总支部(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主持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正确决策。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检查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按时向党员大会和校党委报告工作。 三、健全支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支部组织生活。 四、密切联系群众,掌握党员、教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利益。 五、组织开展党内民主评议等工作和党员活动,调动和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 二、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检查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协助支部书记健全支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支部组织生活。 四、协助支部书记密切联系群众,掌握党员、教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利益。 五、协助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党内民主评议等工作和党员活动,调动和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拟定发展工作计划,开展培养考察工作。负责发展对象的政审,办理新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手续。 2、负责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做好党内登记、统计、年报等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和接转组织关系。 二、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 2、拟定党员、教职工、中心组学习教育计划,并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思想工作,并做好相应台账。负责订阅和管理党内宣传资料等。 3、完成校党委下达的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抓好通迅员队伍建设,组织校报、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稿源及安排,并做好年终统计工作。 三、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家庭情况,督促和检查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青年委员职责 1.负责关心了解学院青年教师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工作。 五、统战委员职责 1.负责学院教职工、工会等统战工作。
第一条 总则 理论学习是党员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为加大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力度,实现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组织 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党员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和支持学习活动,监督和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 学习内容 理论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同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现代科技、法律、经济、文化、管理、历史等知识。 第四条 学习形式 主要采取支部中心组学习、个人学习、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等。 第五条 学习时间 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每周个人要坚持自学。 第六条 学习要求 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着眼于解决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着眼于解决群众和学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要树立“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思想理念,结合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实现学习目标。 3、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线上线下专题讲座、培训、进修学习。 4、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